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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高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发布:2024-08-13 10:22,更新:2024-11-24 07:00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高点定位、务实创新,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以“盯着干、快干、干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一套体系”压责任。昌乐县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实行“周总结、旬分析、月通报”。县政府根据全县实际印发《昌乐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及责任主体,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确保实现“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的目标。截至目前,昌乐县已完成20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占比60.7%,其中集中拉运136个,纳管21个,建站3个(纳入处理村庄6个),分散治理43个。
  “两种模式”稳推进。坚持“一刀切”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模式,在资金保障方面,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共发行2.1亿元专项债券,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在施工质量方面,实行“一刀切”,由建设单位统一提供原材料,监理单位统一监管,施工进度统一把控,既确保工程进度,又保证工程质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特别是针对村庄的地形地貌、居住特点、生活习惯和群众意愿等,实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一户一案的差异化治理模式,确保方案设计符合镇街区实际,可操作、易操作、群众满意。各镇(街、区)拉运队伍由镇(街、区)政府组织建立,并配置专门的拉运车辆。
  “三级巡查”固长效。落实专项提升和常态化巡查并举的巡查机制,成立6个督导组,对10个镇(街、区)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制定《昌乐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黑臭水体等常态化巡查管护实施办法(暂行)》,确定县、镇、村三级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县、镇、村三级巡查1200余次。
  “四个一批”齐参与。采取“政府出料、群众出工”方式,花小钱办大事。全员共谋形成一批,与群众共谋划,让群众当建设自家村庄的“工程师”“设计师”“建设者”;交流学习带动一批,通过外出考察学、本地互比学、观摩会现场学的方式交流借鉴经验,有效推动治理;典型引领激发一批,选树一批成效好,运维好、群众受益好的典型,“现身说法”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宣传发动组织一批,利用广播、微信群、媒体报道和干部职工会、群众会等线上线下的方式,营造“全员参与、全民配合、全面攻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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